焕古两村民因一株“魔芋”大打出手!紫阳法官咋判? |
分类:案例集锦 时间:(2022-04-28 11:32) 点击:265 |
牡丹江律师解析案情 市面上一个成熟的魔芋不过只卖十几元,为什么紫阳县焕古镇的这株长在地里的魔芋可以价值几千元和一副“银手镯”呢?事情是这样的…… 案件回顾 家住焕古镇的68岁农妇刘某和54岁的赵某是邻居,平日关系要好,但是最近却因为刘某地里的一株魔芋发生了激烈的争吵。原因是:刘某认为魔芋长在自己地里,魔芋应该是自己的,赵某却认为,魔芋是她地里的魔芋种蔓延过去的,因此魔芋应该是她的。二人争吵不休激烈之处发生了肢体冲突,赵某打了刘某一个耳光且两次将其推倒在地,还一口咬上刘某的左大腿内侧,导致刘某全身多处肌肉损伤。事后经报警处理,警方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,并处罚款500元。随后,刘某又因伤情损失赔偿问题起诉至法院,要求赵某赔偿其医药费、护理费、营养费等各项费用5300元。 法院审理 办案法官在审理过程发现,该案当事人情况较为特殊且案件标的不大,仅仅只是因为一株魔芋引发的纠纷。本着睦邻友善、和谐共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决定对该案作调解处理。在法官耐心的劝说下,原告刘某当即撤诉,被告赵某当场对刘某表示道歉并赔偿其因受伤支出的各项费用,双方当庭化解矛盾,握手言和,一段友好邻里关系得以维系。 法官提醒 一株长在地里的魔芋,差点破坏了几十年的邻居好友关系,甚至因此大打出手,打赢的“坐牢”赔钱,打输的受伤住院,双方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。俗话说“远亲不如近邻”,和睦谦让的邻里关系、互敬互爱的人际关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在遇到诸如此类的“魔芋纠纷”,不如学学“六尺巷”,让他三尺又何妨! |